部门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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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概况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保卫处是学校主管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保卫处坚持“依法治校、以人为本、服务师生、加强管理、提高效能”的原则,以“维护校园稳定、建设平安校园”为目标,工作职责是面向全体师生,开展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安全服务,具体负责治安、交通、消防、校园秩序、集体户口、信息调研、安全宣传教育等日常管理工作,建设维护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履行对校内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检查、协调、服务职能,落实安全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完善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协助、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除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外,还担负着校综合治理、“610”工作。

保卫处的主要职能是:

一、在学校的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学校的政治稳定和良好的治安秩序。

二、制订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制定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和各种应急预案,监督、检查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落实。

三、组织开展法制和各种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定期进行各种培训和演练,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四、协助国家安全、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高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性事件,维护学校政治稳定。

五、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监督检查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使用、管理和维护;监督各种安全隐患的整改,负责保安队伍管理,监督指导物业部门做好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各类案件或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