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更好地完成2020年度车辆通行证的录入工作,现请各单位、部门做好2020年度车辆信息统计及相关材料收集工作:
一、车辆信息统计、证明材料收集
1.请认真统计本单位、部门教职员工车辆信息,按照《2020年度车辆通行证办理登记表》进行登记记录,要求信息真实、备注清晰、内容完整;
2.收集教职员工车辆信息证明材料。本人名下的车辆应提供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1份;非本人名下的车辆应提供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1份,附加车主与本人关系证明材料1份(如结婚证复印件、户口页复印件等);《2020年度车辆通行校区审批表》1份。
请注意,本年我校所有大门均已安装车辆识别系统,将不在制作纸质通行证。由于新系统的安装,保卫处将重新规划车牌识别,所以往年已经递交过车辆信息证明材料的教职员工需再次递交证明材料,保卫处将重新审核,敬请谅解。
二、递交方式、截至时间
1.《2020年度车辆通行证办理登记表》纸质版需申请院、系、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务必将电子版登记表发送到保卫处办公邮箱xqbwcbgs@163.com,电子邮件标题请标注为“XX(院、系、部门)+2020年度车辆通行证办理登记表”;
2.请各单位、部门于12月27日下班前将纸质版《2020年度车辆通行校区审批表》《2020年度车辆通行证办理登记表》同收集的车辆证明材料递交到保卫处治安科办公室(杏林A座教学楼),电子版登记表发送到指定办公邮箱。
三、其他要求及补充说明
1.每位教职员工只允许办理一辆车辆识别;
2.不允许任何教职员工代替他人办理车辆识别;
3.请通知到所属部门的每一位教职员工,避免出现人员遗漏现象;
4.保卫处将及时对12月27日下班前收到的车辆登记表及证明材料进行汇总,将于2020年3月上旬集中录入登记车辆通行证;
新入职的教职员工、2020年1月至12月期间购买机动车辆的教职员工及新学期外聘教师等需办理车辆录入的,请于2020年3月开始按照如上办理程序递交材料,保卫处将及时予以办理。
2020年度车辆通行校区审批表.doc
2020年度车辆通行证办理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