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学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新学期伊始,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新学期安全工作发出如下通知:
一、强化安全责任落实
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明确各级责任人,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本单位、部门安全职责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二、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
各单位、部门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进行一次安全大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特别是食堂、宿舍、实验室等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应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详细整改计划并明确完成时限。
三、提升师生安全意识
各学生培养单位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防骗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自我防范能力。要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公寓内要安排学生干部巡视,宿舍无人要锁门,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警。
四、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管控
未经批准不允许在校内私设摊位以及向师生推销各类产品。加强对校园施工区域的监管,确保施工安全。与驻地政府部门密切合作,建立联动机制,共同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
请各单位、部门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新学期校园安全稳定。
如有特殊情况,请拨打校内报警电话:31679110.
保卫处
2024年8月22日